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接受媒体集中采访
9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南、郑新聪、林宝金、郭军、张玉珍、谢智波在福建代表团驻地接受媒体集中采访。
来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公报、香港商报等16家境内外媒体记者。
现场争相提问,气氛热烈。提问的主题是:生态省建设。
大家问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其中:
“河长制”是各家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李克强总理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说了,要全面推行河长制。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开始作为国家政策,在国家层面出台举措,部署地方贯彻落实。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去年12月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先生等介绍《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福建的河长制先行一步,从2014年起,就在全省重要流域探索推行河长制。今年又有大动作。
因而福建的河长制成为记者的关注焦点。
推行河长制将给我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带来的益处?
如何推进河长制实施?
上下游如何开展合作提升河流水环境?
健全完善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张志南、郑新聪、林宝金、郭军代表就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 他们还介绍了我省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相关情况。
张玉珍、谢智波代表还就记者们关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提升环境质量等问题接受了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全面推行河长制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流域保护管理工作。从2014年起,我省就在重要流域探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3月1日起,全省动员、全面部署、全力推行河长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省长担任总河长,市县乡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推行河长制后,我省管水治河的机制更活、考核更严,省长担任总河长,市县乡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切实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水生态环境更好,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爱水护水氛围更浓,生态治水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关键节点,抓好落地落实,让八闽大地的每一条大河小溪水体更绿、川流不息,焕发生机活力、富有诗情画意、留住乡愁记忆。
生态文明试验区今年17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启动
去年,福建省全力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改革实验任务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15+3”重点改革任务已全面落实,今年17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全面启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红利进一步释放,绿色发展势头进一步加快,大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生态产品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局良好。接下来,我们将把中央顶层设计和福建地方实践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作为党委书记 既“挂帅”又“出征”
泉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2月底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市河长办挂牌成立,从3月1日起全面实施。我们建立了责任到人的四级河长体系,由市长出任河长,各条河流都有一位副市长担任副河长和流域长,流域途经的县、乡均分段设立河段长,村级还设立了河道专管员。作为党委书记,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深入具体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
泉州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十分重视生态建设,坚决守住环保这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是福建省两个获得国家生态市的地区之一。
我们主要抓四方面工作:
一是存量转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符合环境和生态建设要求的坚决“出清”。
二是增量优选。发展高新集成电路产业、精细循环化工和智能装备制造业。
三是专项整治。抓住水环境治理这个“牛鼻子”,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跨境流域整治,累计投入18.5亿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是机制创新。2005年起从下游受益县(市、区)依据取水量比例筹集补偿资金,用于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当前,我们正在加快环境修复,采取强硬措施,实施专项治理。在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程中,我们一定会主动担当作为,作出泉州应有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莆田市委书记林宝金:创新机制 把木兰溪打造成亮丽风景线
木兰溪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横贯莆田全境。莆田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母亲河的保护,正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由市长担任河长,相关的副市长担任副河长,具体的运行机制正进一步完善。
与南平市闽江保护成功做法一样,我们采取上下游联动、左右岸统筹、水岸协同,多措并举全流域保护,大力提升木兰溪水质。
——上下游联动即通过建立责任制,对上中下游不同的河段采取不同的措施,上游地区通过封山育林、退果还林、涵养水源等加强木兰溪源头的保护;在中游的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区,全面实施工业重大污染源严控、纳污进管、取缔规模化畜禽养殖;在下游河网地区,通过加大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沟通河湖、水畅其流,增加生态多样性。
——左右岸统筹即以流域水系为单元,通过左右岸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防洪、生态、景观等治理工作。
——水岸协同即把水上和岸上的保洁工作,统一划给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统一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管河治河机制体制的创新力度,着力优化下游补偿上游的生态补偿等措施,完善自下而上的责任体系和问效追责体系,实行更严格的源头保护,把木兰溪建设成美丽莆田的一条亮丽风景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郭军:“真空”地带管起来
“河长制”的推行,改变了以往部门、区域之间“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管理割裂局面。福建从2014年起,就在重要流域探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初步成效,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并不是从零开始,是有一定基础的。推行河长制最关键的作用是建立健全了治水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从省一级到市县乡村,都有专人管水治河。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将形成治水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这样就把河流水系流域管理中的“真空”地带管起来了,没有了管理的死角,补齐这个短板,相信水流域环境治理工作也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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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河长?谁是河长?
在福建省,河长由省长、市长、县长、乡长们担任。
《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要全面建立由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其中闽江、九龙江、敖江等跨设区市的重要河流由省领导担任河长,流域内市、县(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
分段而治、各尽其责,是河长制的核心思路。福建各地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分析各流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成因,因地制宜地研究综合整治方案,精准化治理。
河长们通过狠抓项目带动水污染治理。科学设定重点项目库,把有限资金集中使用在治理项目上,有效避免了“撒胡椒面”式的资金使用方式。
3月1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长于伟国这样说: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事关福建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根本利益。3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让八闽大地的每一条大河小溪水体更绿、川流不息,焕发生机活力、富有诗情画意、留住乡愁记忆。
一是组织体系要全覆盖;二是保护管理要全域化;三是履职尽责要全周期;四是问题整治要全方位;五是社会力量要全动员;六是考核问责要全过程。
河长制,让居民们享受了水清岸绿的治理成果,有效地保障了水生态安全,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河长制在福建推进的过程:
2009年
大田县就在我省率先探索河长制,让河长“包河治水”。经过168名河长多年来的共同努力,曾经困扰着大田县大大小小194条河流的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问题逐渐好转,全县河流彻底变了模样。
2014年初
我省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构想,随后陆续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治河模式,省、市、县、乡四级设置由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并确定其为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从此,福建的水资源管理从过去的“九龙治水”迈向“包河治水”新阶段,使行政资源的调配更为顺畅,也使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2015年
福建出台《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省级“水十条”的省份。短短两个月后,福建再次推出了更细化的“水十条”。当年,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年度计划重点项目共完成或基本完成146项,完成投资额约17.4亿元。
2016年
福建又率先实施最严格的河长考核制度,将各地市流域突出问题的解决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推进党政同责,督企更督政,同时出台了《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从2016年2月下旬起,福建省环保厅组织9个督查组,会同属地环保部门对各小流域进行督查,了解监测小流域水质状况,严肃查处影响水质的各类环境问题。
福建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河湖保护与管理机制:
漳州市针对辖区内水质不稳定的问题,提出“三铁治水”,即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因地施策,强化流域保护“一岗双责”和水环境整治。芗城区从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入手,建立标准化无公害基地;龙文区强化制度约束,实施生猪禁养;华安县加强生态整治,严禁在沿江两侧一面山开矿,取缔关闭沿江采石。
三明市开展“水质竞赛”,每个县(市、区)每年评出1条最美河流和1条最差河流,实行奖惩、以赛促治。
龙岩市要求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做好书面巡查记录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南平市建立河长和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福州市还通过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率先在全省民间公益组织中启动招募4名百姓河长。通过专业培训后,他们能更加科学全面地收集更多关于河流的信息,对官方的河流治理措施形成积极有效的反馈,并能以友邻的身份,带动身边更多居民参与到河流保护中,以更加亲和的方式开展河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治水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行动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