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会

03.02.2016  11:25
      2015年12月24日和2016年1月20日,省供销社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会。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林少雄,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郑恢先以及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汇报会。
林少雄充分肯定了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2015年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16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林少雄强调,省社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不断强化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林少雄要求:
      一、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抓党建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尽心尽职抓好党建工作。要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具体推动,确保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重视学习党章,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开展党员谈心交心活动,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要抓好中华优良传统文化教育,保持良好的道德法纪操守。
      三、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推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要持之以恒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四个亲自”。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坚决纠正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大力支持纪检组织充分履职。要以党建带三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