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23.05.2014  02:04

  政府推进城市公交 人大代表“基本满意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关系民生的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经到会的52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城市公共交通问题至今已是第三年。去年审议意见出台后,一年来省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测评之前,省政府负责人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相关情况作了报告。报告说,我省在完善公交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司机权益、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全力打造智能公交、推进城乡公交发展等方面都有新举动。报告也指出,目前全省各地仍存在财政投入不足、公交设施规划较为滞后、公交专用道和信号尚未优先设置、公交车辆通行效率较低、一线员工待遇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等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新举措,旨在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得到更好的落实。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将责成“一府两院”限期整改,可以对整改情况报告再度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可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

  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岳峰表示,这次测评既是对政府工作的检验,也是一种鞭策。接下来,他们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提升公交工作质量,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发展人才队伍,特别是要提高驾驶员工资待遇并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对于全省公交负荷最重的福州市,要从政策和财力等方面加大对福州市“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公交事业发展。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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