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发厅长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仪式

03.04.2018  22:54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郑新聪,省监察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和免职名单。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厅长黄进发等24人被任命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于伟国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在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监誓下,由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田湘利领誓、左手抚按宪法,共同右手举拳进行集体宣誓。这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大家神情庄重,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向宪法宣誓,向人民承诺。

于伟国强调,“宪法宣誓仪式已进行完毕,请大家始终牢记誓词,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保证宪法实施。

75个字的誓词虽然不长,但给每一位进行了宪法宣誓的人都留下了难以忘怀的记忆。他们表示,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更是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将在今后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节选来源:福建日报;原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1日 星期六];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24名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 于伟国主持 进行宪法宣誓;文/郑昭;摄影/冯勇青;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