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两院”工作报告

26.09.2014  14:01
  本报讯(记者 张梅花)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关于人民法院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马新岚在报告中说,近年来,省高院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级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六员”职能,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着力把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和台胞陪审员、专家陪审等工作机制,更好地让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信任司法。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按照部署要求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至今年8月底,全省增选后人民陪审员达到6400多名,是增选前的2.1倍,较好完成了“倍增计划”。报告中显示,2008年至今年8月,全省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判案件295535件,2013年全省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5.9%,比2008年上升65.88百分点。

  何泽中在报告中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显示,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74件2236人。所查案件中,贿赂案件1193件1308人,贪污案件352件756人,挪用公款案件117件145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2件27人。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9件代表议案中部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有关法规修改稿/关于我省今年2014年1至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