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30.09.2017  11:31

  9月29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林光大、路平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免去林光大的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委员职务,免去路平的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许先丛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谢浦雄的省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林英健,因涉嫌严重违纪,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林英健的代表资格终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刘丛生,因涉嫌骗取贷款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刘丛生执行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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