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09.01.2016 09:2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1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张大共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因身体健康原因,接受张绳华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免去林建丰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任命谢小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杨志英的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职务。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张兆民的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黄进发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王穗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詹强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因工作需要,批准免去林豪的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目前,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省的有4人:李书磊(漳州)、张兴辉(莆田)、姜信治(宁德)、张明才(驻闽部队);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的有2人:苏玉庆(莆田)、葛晓华(南平);因个人原因辞去代表职务的有1人:郑伯武(福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代表职务的有1人:黄乔生(厦门)。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李书磊、张兴辉、姜信治、张明才、苏玉庆、葛晓华、郑伯武、黄乔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最近,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等市人大常委会和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军人代表大会分别补选了省人大代表,补选代表资格有效。现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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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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