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通部门全力做好台风、强降雨防范工作

14.06.2017  13:07

   省高速公路公司: 加强对已通车路段高边坡、桥涵通道等易发生险情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排除隐患。同时,要求在建工地做好临水临崖及低洼地带人员、物资转移,确保生产安全。此外,对产生的溜方、滑坡等及时进行排险、加固,及时恢复道路畅通。检查防汛抗灾物资、设备储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信息报送,遇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置。(省高速公路公司)

   普通公路部门: 6月12日,省公路局启动交通运输防台风和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莆田、漳州等地市公路局充分利用汛前时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全面排查辖区内水毁易发路段以及桥涵构造物、路基防护设施、道班房等养护服务设施,重点落实破损路面修补,桥涵和防护工程基础掏空加固,排水系统的清淤和局部缺损的修复,以及危桥的除险加固等。

  基层班站随时做好辖养路段抢险准备工作,认真对装载机、挖掘机、冲锋舟、应急照明灯等水毁应急机械进行全方位的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零损坏、零故障,要求装载机、挖掘机等主要机械随时待命。(省公路局、莆田市公路局、龙海市公路分局)

    省港航局: 6月12日晚启动防台风和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并对在建港航工程(含陆岛交通)、港口码头、渡口渡船、客运航班、船机设备及人员安全进行全面部署。

  省港航局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做好防范,对可能受台风、暴雨影响地区的项目逐一检查,强降雨区域的涉水在建工程适时停工,强降雨区域陆岛客运及内河渡口根据当地政府指令及交通部在恶劣天气下限航的有关规定适时停航停渡,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省港航局)

   运管部门: 全省各级运管机构提前部署、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做好“连续作战一周”准备工作。

  目前,各级运管机构已累计发布10万条预警信息,全省已落实1744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其中道路客运车辆887辆,普通货运车辆766(含平板车232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91辆,确保防汛防台期间应急运力保障充沛并24小时待命,随时可调配用于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省运管局)

    交通执法部门: 自6月13日零时起,省交通执法总队福州高速一大队启动防台风和防暴雨应急响应,集结4支应急抢险队伍,加大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备汛,确保辖区运输、生产、作业安全度台度汛。

  加大沈海高速福州段及渔平高速沿线的路面巡查,特别是渔平线蓝色大道上跨桥、庄前互通、沈海线镜洋互通等施工作业区以及平潭海峡大桥等大型桥梁的巡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长下坡、弯道等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安全管控。(福州高速执法一大队、省交通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