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十六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

28.05.2015  12:32
  即日起到6月30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关爱学生,保驾护航”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护学行动”。行动期间,将严查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并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力度。

  对非法接送学生和未办校车许可的人、车,各部门将联合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未取得校车标牌却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或已取得校车标牌但未依规喷涂外观标志的车辆,将立即责令停运,并要求依规整改。(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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