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整改落实相关教育问题 划片调整须征求意见

29.08.2014  09:18

  8月29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就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教育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发出通知。据介绍,我省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招生政策不落实、招生管理不严格和招生违规现象,个别学校出现招生腐败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时,必须启动教育重大决策程序,充分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并报本级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教育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并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县(市、区)调整属地内省市属学校招生范围时,要充分论证,加强沟通,按学校隶属关系,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意见一致后方可实施。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严禁录取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