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通知严禁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05.01.2015  10:17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避免一些地方把最低生活保障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不经调查直接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计生户、拆迁户、老上访户、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等纳入保障范围,避免“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出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通知》指出,各地不得出台直接将计生户、拆迁户、老上访户、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等纳入低保范围的“土政策”,要自行组织对低保对象的摸底排查,属于不经规定程序直接纳入低保范围的,马上清理;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低保。

  《通知》强调,省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经规定程序直接将特定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的,省财政厅收回对该群体或个人的省级补助,并扣减当年对该县(市、区)的低保省级补助资金。对不经规定程序将特定群体和个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的责任人,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厅社会救助处)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