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于法不容 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04.01.2016  12:56

  本报讯 2015年12月18日,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饶某华迫于法律的压力,主动到建阳区回龙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及其他同伙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去年12月12日傍晚,回龙森林派出所民警冒着严寒在辖区坪洲村山场附近进行蹲点查控。19时30分,一辆装运着新鲜杉木的驴子车从山场路上缓缓下来,民警沿路跟踪,在205国道坪洲村加水点路边将该车查获。据查,系回龙乡坪洲村村民饶某华伙同四名人员在坪洲村“直坑”山场盗伐杉木,并雇陈某富驾驶驴子车装运盗伐来的杉木至木材厂销售。

  抓捕现场,饶某华同另外三人乘坐一辆面包车逃窜。民警一方面对饶某华及其同伙实行网上追逃,另一方面对其亲属做思想的工作,敦促饶某华及同伙主动投案自首。最后,犯罪嫌疑人饶某华迫于法律的压力主动投案自首,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丁晓雄 林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