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食药监部门在全国首推“九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
审批权力做减法 服务群众做加法
莆田食药监部门在全国首推“九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
东南网11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5日上午,在莆田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美萍向记者展示一张编号为莆A201400001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这是莆田市食药监局自今年9月在全国首推“九证合一”改革后,审批通过的第一张许可证。“这一张新证,替代了我们药店里原来的5张证书,真是方便多了!”吴美萍高兴地说。
一张新证替代多张旧证,是“九证合一”改革的主要内容。“九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这些证书的背后代表着新组建的食药监部门拥有的九项审批权。
“这些审批事项,是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整合到食药监局的。通过梳理,我们发现一些企业需要办理多项审批业务,在办理时也存在多次申报、重复提交材料、接受多次现场检查等问题。”莆田市食药监局局长吴瑞添介绍。
鹭燕大药房就需要在食药监部门办理好几项审批业务。大药房里除了销售药品,还卖一些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奶粉等食品,所以要办理食品流通、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卫生条件审核证明、GSP认证等5种证书。“一趟趟办下来,要费很大功夫!”吴美萍说。
“今后就完全不用这么麻烦了。”吴瑞添介绍说,改革之后,食药监局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负责一次性收件、审核、受理,然后组织相关科室一次性现场检查,最后只发放一张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企业通过审批的经营范围。“我们在审批权力上做减法,换来服务群众上的加法。”他说。
为了保证改革稳妥推进,莆田市食药监局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座谈、走访基层征集意见建议,并以市食药监局、荔城分局、城厢分局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九证合一’大大减少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审批时间。”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黄向阳介绍,每一张新版许可证上还有一个二维码,方便群众扫描获取企业基本信息、辨认许可证真伪。
从9月份启动“九证合一”改革至今,新版《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经核发172份,其中“多证合一证”的有32份。
吴瑞添说,计划从明年元旦开始,将“九证合一”在全市食药监部门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