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原副总和两名总监受贿获刑

21.10.2014  16:25

  海峡都市报讯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和两名总监,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期间,在福建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工程监理业务期间,为工程施工方牟取利益受贿。近日,仓山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李某某是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田某某和吴某甲均是该公司的总监。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期间,李某某和田某某共同受贿14.4万元,吴某甲受贿5.9万元。

  去年,三人分别到检察机关投案。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