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9设区市对外发布PM2.5监测数据 防治大气污染

16.07.2014  10:26

  东南快报7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2014年1号文件《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初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其中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发放环保标志69万多份;7月1日零时开始,全省9个设区市均实现了对外发布PM2.5监测数据。

  据了解,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要求,抓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出台并实施“无绿标车”限行措施。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累计核发环保标志69万多份,其中绿标65万多份,黄标3.3万多份,环保标志发放率为70%。

  根据国家出台的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37个国控点位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要求,具备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并与省发布平台联网,由省环保厅向公众实时发布,其中福州、厦门、泉州3个设区市已与国家发布平台联网,由国家向公众实时发布。其余宁德、南平、三明、龙岩、漳州、莆田等6个设区市业已相继完成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相关设备的安装、试运行,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联网。7月1日零点开始,全省9个设区市均实现对外发布PM2.5监测数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全省14个县级市,力争今年底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明年1月开始发布PM2.5监测点监测数据。

  (东南快报记者 陈雪芳 通讯员 曾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