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调取监控与保安发生争吵 男子踢翻监控室茶几

21.10.2016  14:07

  福州晚报10月21日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温泉综)车子停在停车场内,取车时发现车身被划,因调取监控与保安发生争吵,车主推搡保安并将监控室内茶几踢翻。温泉派出所民警到场查看监控,发现该车进入停车场时,车身已有刮痕。经民警调解,车主向保安道歉。

  近日,车主陈某因出门办事将车子停在湖东路某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身有一处划痕。陈某认为是在停车场被划伤的,于是找到保安理论要看监控。保安说,调取监控视频需要密码,他不会使用,要等技术人员到场才能看。陈某认为保安有意推脱,双方发生争执。陈某推搡保安,而且踢翻茶几,保安赶紧向温泉派出所报警。

  民警到场后了解了事情原委,对双方进行劝解并等待技术人员到场查看监控视频。停车场入口处监控显示,陈某进入停车场时车身上已有刮痕,不是停车场的责任。民警告诉陈某,无论车子是否在停车场被划伤,都不能破坏他人财物,只要先动手都会成为无理的一方,应对损坏的财物照价赔偿。

  双方冷静下来,表示同意调解。在民警的劝说下,陈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向保安道歉并取得谅解,保安表示不追究陈某的责任。

  民警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