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严把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关口

08.03.2017  21:02
   为有效保障节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1月26日,福建煤监局主动牵头联合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制定了《福建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并以省政府安委办名义印发至各产煤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全省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要求必须经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2月份,福建煤监局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采取重点监察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方法,对全省5家煤矿企业和27家煤矿进行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84条;同时,加强全省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展情况的周调度,并每天电话进行抽查。截至目前,全省164家煤矿企业中,经地方组织验收已复工复产33家。今年来未接到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