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谈话函询拧紧监督发条

16.08.2018  15:25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纪工委针对社区某干部停发因病去世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谈话提醒。这名干部十分感激地说:“组织的谈话提醒是及时对我猛击一掌,避免我犯更大的错误!

  监督是纪委监委首要职责。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把开展好谈话函询工作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今年1月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90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00人,占比88.76%。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针对监察对象增加、监察范围扩大的现实,出台《厦门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监督工作内容、方式和手段进行细化和规范,用好谈话函询拧紧监督发条。今年前7个月,该市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462件次,其中市管干部42件次,县处级干部255件次。

  不仅如此,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深化落实谈话函询工作情况“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制度等,不断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谈话函询。

  6月30日,思明区98个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区纪委监委随即向各社区纪检组织发放《思明区谈话函询文书范本》等工具书。范本包括谈话函询审批表、谈话笔录等14种常用文书格式,对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中应办理哪些手续、怎么制定谈话工作方案、怎么做好谈话笔录、如何作出诫勉决定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范。

  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编印指导手册、汇编典型案例等形式,进一步细化谈话函询工作步骤,明确谈话函询具体内容,确保谈话函询工作高效开展。已从事5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明区开元街道纪检干部小胡,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我们街道纪检部门一直注重谈话函询工作,但因掌握不好分寸和尺度,导致工作一度施展不开,效果甚微。现在有了‘模板’‘范本’,纪检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心里有底了、敢谈了。

  在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同时,厦门市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被谈话函询对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到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谈”常态化。同时,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人与同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相关负责人同步开展谈话。据统计,第二季度该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被谈话函询对象开展谈话191次,比第一季度上升730.43%。

  为增强谈话函询效果,市纪委监委运用考核手段促进谈话函询工作。比如,市纪委监委定期召开谈话函询工作促进会,对谈话函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责令“零开展”的单位做检讨、写说明。今年上半年,对谈话函询工作开展不力的近20个单位和部门,市纪委监委领导亲自约谈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落实。

  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立足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履行监督职责,不断规范监督手段,重点在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上下功夫,同时推动党委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使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力。(张威 王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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