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建立更加完善的履职机制——省律协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21.05.2014  19:31

      5月10日,省律协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本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孙卫星监事长主持,7名监事出席会议,刘瑞兰秘书长及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是本届监事会增补监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孙卫星监事长首先主持带领大家学习重温《福建省律师协会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并对《工作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由监事长提名,并经与会监事同意,推举指派竞成律师事务所李彩仙监事为监事会秘书长;会议还对今后监事会如何根据《章程》规定履职进行了讨论,并建立了监事分工负责的监督机制。每个监事分别负责承担协会常务理事会及下设的二个专门委员会的监事工作,并实行AB角负责制。确保监事会对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权的行使,及对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监事会工作,引进兄弟省(市)律协的先进工作经验。监事会决定于6月组织省律协监事会成员及地市监事会成员赴广东省律协、江苏省律协学习、交流。希望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改进监事会制度,本着“程序监督为主、实体监督为辅”的原则履行好监事会职责,推动我省律师协会自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