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17.09.2014  12:51

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厅属事业单位:

2014年省厅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2014年省厅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福建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直机关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4〕73号)文件要求,提升我厅机关效能建设和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厅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省厅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科研所、机关党办和计算机应用中心等8个处室、单位,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中,列入单独考核(详见附件1至附件8指标量化分配表)。

省厅经责处、计算机处、财政处、金融处、行政事业处、经贸处、农保处、社保处、投资处、外经处、驻平潭办、经济执法处、教育处、卫生社保处、政法处、机关事务处、建设处、农林水处、科文体处、举报中心、培训中心和固投审计中心等22个处室、单位,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中,列入综合考核(详见附件9指标量化分配表)。

二、考核内容

省厅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方案分为综合应用和网站建设两部分。综合应用部分65分(其中:部门信息化应用绩效28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22分;安全保障绩效15分。网站建设部分(100分),列入考核35分(其中:信息公开23分,网上办事22分,公众参与22分,网站性能、维护及保障机制11分,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19分和新技术应用3分。

三、考核方式

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省厅办公室附件1,综合处附件2,法规处附件3,人事处附件4,监察室附件5,科研所附件6,机关党办附件7,计算机应用中心附件8;其他22个处室、单位附件9。

四、考核说明

(一)各处室、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结果,将按照权重5分计入2014年省厅机关效能综合考核成绩,并于2014年12月25日前,在OA公告栏中进行通报。

(二)各处室、单位须指派1名熟悉电子政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接受统一培训,确保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三)为确保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主要从全员参与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信息质量、信息数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1.省厅办公室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2.省厅综合处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3.省厅法规处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4.省厅人事处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5.省厅监察室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6.省厅科研所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7.省厅机关党办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8.省厅计算机中心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9.省厅经责处、计算机处、财政处、金融处、行政事

业处、经贸处、农保处、社保处、投资处、外经处、

驻平潭办、经济执法处、教育处、卫生社保处、政

法处、机关事务处、建设处、农林水处、科文体处、

举报中心、培训中心和固投审计中心共22个单位考

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附件1

 

省厅办公室考核指标量化分配表

考核项目

栏目内容

指标说明

分值

责任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45分

领导信息

厅领导活动和讲话(随领导到基层调研或领导在本办指导时的讲话等活动),凡领导参与上述活动的,没有及时编写信息,缺1篇扣1分,扣完为止。

5

秘书科

政策解读

本办最新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依据、意图、实施路径及解读信息,凡制发文件没有发布以上项目的,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各责任科室

通知公告

凡制发的通知公告属于应主动公开的必须发布,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

5

各责任科室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大项目经费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财务科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包括政策法规、采购指南、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行政科

工作动态

及时编写本办工作动态,如:行政管理、保密工作、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支部会议、视频会议等文字和图片,写10篇得5分,少1篇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各责任科室

特色栏目

及时编写审计特色栏目稿件,如:保密教育、安全管理、艺术走廊、文学作品等,写10篇得5分。少1篇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各责任科室

公开规定

及时公开国务院、审计署、省政府及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发布情况 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5

记者站

意见回复

网站意见箱本办有接收意见、建议,应在规定的2天内及时答复,超过1天答复扣1分,不答复扣5分。

5

秘书科

公众参与30分

咨询投诉

本办对咨询、查询、投诉、举报信件,应在规定的2天内及时答复,不答复扣5分,超过1天答复扣1分,扣完为止。

5

秘书科

访谈预告

及时发布参与访谈处室、单位访谈预告,在访谈15天前没有预告扣1分,推迟1天扣0.5分,扣完为止。

5

记者站

在线访谈

厅领导参与省政府在线访谈,应按照访谈需求,及时督促处室、单位提供访谈材料,并认真审核编辑,按时报送省政府得5分,超过1天扣1分,扣完为止。

5

记者站

民意征集

门户网站全年开展民意征集,应在每个栏目中提出意见建议1次,不提意见建议1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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