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3.2017  12:11

闽粮行〔2017〕4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安委〔2017〕3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粮食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3月14日

福建省粮食系统 2017年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持续无事故。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2.加强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认真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我省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持续深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5.开展企业安全培训,推动企业保障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二、强化安全管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6.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职责和进度安排,根据《福建省粮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地区、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等方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持续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促进企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8.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福建工贸学校和福建经贸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9.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10.做好党的十九大、汛期、节假日以及金砖会晤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依法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11.积极宣传贯彻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专题辅导、良友讲坛、专家解读、教育培训等方式,督促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12.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福建省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等;福建工贸学校和福建经贸学校要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各地区、各单位的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工作要点报送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林艳星 张委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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