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代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法官 詹红荔

27.10.2014  09:14
  作为一名来自闽北武夷山脚下基层法院的法官,有幸列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见证并参与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时刻,我感受到了“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法治建设将由此进入新征程。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令人振奋、令人鼓舞,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让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使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充满信心。

  自2003年成立少年庭以来,我就一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感触颇深,《公报》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我尤为赞同,法治教育就应当从娃娃抓起。从近几年我所审理的涉少案件情况来看,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时,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等手段解决问题而“触法”的现象比较普遍,令人痛心。由此反映出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识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教育是多方位的,他们正处于增长知识、塑造性格、培育人生价值取向的关键时期,任何一个环节的缺位都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家庭教育的缺位和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是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因此,法治教育从小抓起,根植于心十分必要。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重任之一。就少年审判工作而言,其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要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醒悟,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前几年我们总结运用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帮教成效,我们还成立了“新生少年服务队”,以提升社会对曾经失足的少年回归的认可度。2013年“未成年人轻罪档案封存”制度,也正式列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施行。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新生少年在就业、升学、入伍时,仍然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该制度没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亟须进一步发挥职能,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以保障。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既是审判员,也是普法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以案释法和普法的能力,只要群众需要,我们都可以做释法明理和普法工作。特别是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性问题,积极探索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社会多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让法律意识根植在青少年的脑海之中,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

  少年强则国强,中国梦、法治梦的实现在少年。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