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的便宜那么小,纪检部门咋发现的?

03.11.2015  09:51

反腐反腐,拍蝇打虎。有些苍蝇个头不大,违规事实也不起眼,那么,纪检部门的同志们,是如何发现这些爱占小便宜的苍蝇们?


联播君近日研读 中国纪检监察报 ,若有所悟,与大家分享一下。先看这篇:


贪小便宜吃大亏——福建省龙海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文杰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被查处


案情是这样的:

2009年9月,福建省龙海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文杰, 擅自将林业局旧办公楼201室(40平方米)简单装修 ,然后自己住进去了;2年后,他 又擅自打通隔墙闲置的空房 (两房合计75平方米),然后,把全家接过来,一块住了3年。


旧办公楼、简易装修、75平米……照理说,这样的住宿条件也不高。但群众的眼睛还是不容沙子,有人写了举报信。


来看下龙海市纪委的调查过程:


1

首先,要确认事实。调查人员现场查看发现:黄文杰一家确实住在单位办公楼里。

2

然后,要排除其他可能。比如,黄文杰是住在这儿,但他是不是有交租金呢?调查组翻查了林业局的记账凭证,发现黄文杰从来没有向林业局交过房租和水电费。

3

黄文杰是转业干部,会不会是林业局同意他住在办公楼里?针对这点疑问,调查人员查阅了林业局历年相关会议记录,并没有研究安排黄文杰宿舍的记录。

4

根据林业局的规定,员工“在市区没有房子”,林业局就会考虑安排宿舍。那么,黄文杰符合条件吗?调查人员又找黄文杰面对面谈话。


你是否符合安排宿舍的条件?

不符合。

你家庭名下有房产吗?

有,我家有三处房产。


黄文杰如实交代:在占用单位办公用房期间,他先后购买两套商品房,装修后用于出租,每月的房租收入有5000元。


明明家有两套房,为啥还要住在办公楼里?黄文杰回答:“ 我个人有贪小便宜思想,我住在林业局的办公用房没人收房租和水电费 。”


(⊙o⊙)… 这么朴素的理由……


这个案例里,其实有几点,联播君想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1、 纪律是红线,黑白分明 。黄文杰或许觉得:旧办公楼、闲置空房、自己掏钱装修、蹭点单位的水电……是自己懂得盘活存量、勤俭持家,和违纪不沾边。但从纪律角度看,这是典型的“占用公物”行为,其结果,就是被撤职、降级。


2、 纪委办案,注重程序和严谨 。比如,先到黄文杰住处现场调查,然后查看记账凭证、再查阅林业局会议记录,最后还要给调查对象一个辩解机会……不放过任何线索,也不轻率下结论,这既是对党纪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


龙海市林业局黄文杰占用公房的案例里,违规事实过于明显,调查起来似乎不难;那么,有心遮掩痕迹,是不是就不易被发现?来看这篇报道:


《宴请“老乡”竟用公款报销,清流一校长被“摘帽”》


清流县纪委在网上发现一个题为“清流县实验中学校长杨洪东顶风违纪”的帖子,对杨洪东展开调查。


举报贴说:杨校长宴请“老乡”后,用公款报销。


于是,调查组就 先调取了县实验中学的财务账簿 ,核查近年来的公务接待票据凭证;


同时一路 走访帖子中所提到的接待场所、赴宴人员 ,向有关人员核实情况;


然后就OK啦,杨校长面对调查组的质问, 回答不出其中四笔单据的接待单位 ,只能老实承认:确实是请老乡吃饭了……


清流杨校长处理账目的手法,有些简单粗暴;我们再来看一个高阶一点的案例:


《“小聪明”付出“大代价”——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珍因违规公款宴请、送礼被查处》


主人公何珍接手了街道的计生工作,为了应付年终考核,她计划着:先请上级计生部门人员吃饭“联络感情”,然后再送“红包”。


只不过,宴请、送礼费用要怎么报销呢?


何珍是这么做的:

1 先由街道办拨付计生经费3万元,给街道所属的芙蓉社区; 2 宴请、送礼的费用,以工程、清淤、环卫等名义,从芙蓉社区的日常开支中出账。




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像“ 洗钱 ”?用了层层手法,把款项的用途和去向都隐藏起来了,感觉很机智呢!


然并卵……


三元区纪委接到相关举报,组成了调查组。


一开始,自然先是约谈何珍。何珍一口否认,并且很主动地请调查人员翻查街道办的账目。果然,没有任何疑点。


你以为调查组就放弃了吗?何珍自以为的“妙招”,在经验老到的调查组眼里,只不过是一种“常规手段”,突破防线,只要四步:

1

把调查突破点,锁定在街道所挂的社区上;

2

在芙蓉社区的往来账目中,发现一张“预支工程材料款”的领款凭证;

3

领款人”李某某承认,自己并未领取这笔款项。

4

调查小组接着再找来芙蓉社区主任及出纳了解情况,确认正是何珍领取了开支。


哪里不对查哪里,So easy!


所以,别耍小聪明,纪检部门比我们想的更聪明、更细心哦!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高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