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厚的人大情结”——那些风采依旧的老代表

10.10.2014  14:58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笔者近期走访了几位从延平区人大常委会退休但还在继续发挥余热的老领导、老同志以及市区人大老代表。他们身上所发生的每一个故事,都不断地传递着正能量,激励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身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

退而不休的老主任

在区政府的办公大楼里,每天进出的人流量相当多,其中一位满头银发的长者格外显眼,他,就是区关工委主任—李志让。

李志让是延平区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领导,在他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8年多的期间里,带领党组及常委会一班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07年6月,他刚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位离任还不满4个月的时间,又以大局为重,服从区委的安排,到区关工委履职。

成立于1999年3月的区关工委,是个群团组织,主要职能是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李志让走马上任后,首先将当年换届后从区人大机关退下来的老领导、老同事招至麾下,形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工作团队。接着经区委研究同意,以区委的名义下发文件,明确各乡镇、街道的副书记为关工委的分管领导,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延平实际,区关工委从热心捐资助学和关爱失足青少年入手,在关心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据统计,目前全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已经发展到6个,已筹集资金260多万元,共有1302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1070名贫困家庭孩子读上书、23名读不起大学的青年圆了大学梦。同时,通过救助关爱,近年来共有154名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和61名“两劳”回归青少年,经帮教没有重新犯罪;12名孤儿、32名残疾儿童和19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得到生活保障;帮助887名无职业青年人找到了工作。

由于工作成效显著,在2013年全省关工委第六次表彰会上,延平区关工委和李志让分别获得“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面对取得的成绩,李志让脸上淡淡一笑:“我们这些已经退休的老同志,能为社会做些有益的事,这是最大的心愿;看到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我们感到最欣慰。

为民维权的老同志

陈长根在区人大机关工作至退休,时间不算很长,但他缜密的思维、丰富的学识、坦率的性格,特别是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敢于讲真话、敢于较真碰硬的作风,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7年10月,他从人大机关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不仅积极参与区人大机关的宣传通讯员工作,而且还担任着区关工委法制组组长、区效能监督员职务,同时还被部分区直机关单位聘为效能及政风行风监督员。但是,他退休后最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了为民维权上。退休后他成为区“148”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当他面对着众多的群众前来寻求法律帮助时,内心深处的那种惩恶扬善、仗义执言之情油然而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他代理的民商事案件不下百件,许多当事人在他的帮助下,其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地维护,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9年的一天,企业员工王某走进法律服务所,开口就问:“是劳动法大,还是老板法大?”经了解,原来王某被企业老板无理解雇了,并克扣了当月的工资千余元。他受理后,通过与王某的多次沟通,耐心地指导其收集有关的证据,之后运用法律手段不仅追回了被克扣的工资,而且还获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赔偿金共1.5万元,王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一位八级伤残的四川民工岳某,拖着伤残的腿跑了半年多了,仍然还有十几万元的赔偿金达不成协议。2011年陈长根接手该案,在一个月内他18次用电话与岳某和工头之间联系沟通,并不辞辛苦和受伤的民工到工地与工头商谈,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经调解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拿回赔偿金的岳某脸上又见到了久违的笑容。日前,年届八旬的黄某及5个子女在赡养协议书上均签了字,结束了黄某数月来有住处不能归,饱一餐饿一餐的生活,作为黄某的代理人的他,看到这一场面心里十分的欣慰。

只要群众需要,我会继续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并让社会感受到公平和法治,”他认真地说道。

热心陪审的老代表

2005年4月,时任市代表、紫云街道胜利社区主任的黄惠斌被区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能得到人大的任命,我感到无上光荣,当接过任命书时,心里就暗下决心,要积极参加陪审,决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她仍然有些激动。

黄惠斌,2001年至2006年担任南平市第二届人大代表,现为紫云街道文体社区总支书记,参与延平法院陪审的案件达400余件,2013年被市中院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

当问起对所参与陪审的案件那些印象较深时,她稍加思索,便向笔者娓娓道来:“在参与审理的邹某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我凭借着多年的社区工作经验、群众基础和亲和力,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上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取得了化解纠纷、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被告人邹某与被害人殷某系邻居,二人因住房边的空地使用问题时常发生纠纷。案发当日,殷某用石头将两家通行的便道堵住,邹某回家时发现此事便与殷某发生争吵,并用拳头将殷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殷某的损伤属轻伤。公诉机关以邹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组织双方调解,因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邻里纠纷存在已久,双方矛盾大,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之后,我便和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我采用在社区工作中调解居民纠纷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在教育邹某主动承认错误的同时,引导殷某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作出一定的让步,通过多次的沟通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握手言和,由邹某赔偿6.5万元,殷某对邹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合议过程中,我又从陪审员的角度,提出邹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系民间矛盾所引发,现双方矛盾已化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进行社区矫正。合议庭经评议同意了我的意见,对被告人邹某判处6个月、缓刑1年。”类似于这样的案件,她还陪审过很多很多。第二任陪审员的任期到明年4月份就要结束,黄惠斌坦诚表示,假如需要的话,她将愿意在陪审员的岗位上继续干下去。

发挥余热的老“村官

应龙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代表,他从1984年至2011年,连任六届区人大代表。值得一提的是,他于1984年就进入西芹镇兴华村村两委工作,至2009年7月,共担任了五届村主任和两届村书记,是一名农村基层组织的资深老干部。

在担任代表近30年的时间里,经他领衔或个人提出来的议案、建议有100多件,其中有两件因为办理的圆满,至今还让选民们津津乐道。

西芹镇作为南平中心城市的西拓开发区,改善交通条件迫在眉睫。2003年,应龙与其他的代表联名提出《加快西区开发进度议案》,其中要求建设西城大桥,该议案被区人代会列为一号议案,之后西城大桥于2006年动工,2009年大桥主体工程建成,但连接线路处于停工状态,应龙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在当年的区人代会上又提出了《关于要求尽早恢复西城大桥及接线路建设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初西城大桥正式通车,西芹到市区原本30分钟的车程缩短了一大半。

南平九中前身为西芹中学,只设有初中部,然而随着西芹镇常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市区仅有的几所高中不能完全满足辖区内学生入学需求,群众要求在西芹中学开设高中部的呼声越来越高。应龙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区人大提出在西芹中学开设高中部的建议,得到了教育部门的重视和支持,2003年西芹中学更名为南平九中,首届高中招生大大突破原定招生计划,开办之初即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2009年,应龙从村主干任上退了下来,被镇政府聘为保洁公司董事,负责集镇的卫生保洁工作。2014年,已年过花甲的他本已打算回家颐养天年,可是“南三龙”铁路建设项目正式启动了,西芹镇正处于项目的枢纽位置,首要任务就是征迁工作。作为一名老代表和老村官,他再一次选择了延迟“退休”,转身投入到征迁工作中,为改变西芹面貌、助力西芹发展再出一把力。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正是这些一批又一批的人大工作者和一届又一届的人大代表,怀着深厚的人大情结,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延续着人大的精神,才使得地方人大愈发显示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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