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授“法律故事”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党组把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全院审判工作总体布局,联系审判实际,各部门齐抓共管,按各自所 处的民事、刑事、执行及生态等各个不同领域,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授“法律故事”,法官们进村入户,坐堂与外巡相结合,让 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5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万余件,有30万名群众接受了普法教育,2.5万名当事人在法官的说法、释法 下握手言和,为新罗区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庭前好好讲 百姓乐调解
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增强法律意识,新罗法院于2009年6月在全国法院率先创立了“调解超市”,将社会调解、行业调解、 专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方式引进法院,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又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
立案庭、民一庭、各派出法庭针对部分当事人文化素质、诉讼能力相对偏低的情况,在立案时、庭审前认真把诉讼权利与义务、诉 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地告知当事人,做好判前释法,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依法举证,取得良好效果。
如今,“调解超市”已成为立体调解的指挥部、弱势群体的保护站、定分止争的主阵地、社会治理的试验田、能力提升的新基地、 维稳促和的大平台、矛盾预警的探索者、百姓认可的温馨屋,获评全国性“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同时,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 会、全国法院党建工作会议上被推介,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而且在新时期不断升级打造,成为市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 载体。
庭中重引导 百姓受教育
新罗法院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对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该院都及时公告允许群众旁听开庭和宣判过程。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关注度高的案件,还提前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政法委等部门联系,根据案件的特点通知有关职能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旁 听。
该院利用审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时机,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特别在审结林某金等29人新罗区首例涉黑案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制定保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为审理涉黑涉恶案 件做好预案,坚决“打财断血”。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金额898.01万元,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87.24万元。
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工作预案,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力度,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200多条。2016年以来,该院共 公开审结案件50665件,数万名旁听群众受到普法教育。该院3个派出法庭均在辖区的各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并邀请当地人 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办案。其间,在全市法院率先使用巡回审判车,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开庭,将审判车开进校园、开进乡村、开进 社区,受到广大师生、群众的热烈欢迎,达到“审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
“六进”落实处 普法效果佳
新罗法院不断深化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村 入户活动。
在新罗区红坊镇田心村设立“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点”,通过张贴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图片及相关案例,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 宣传;在铁山教育基地设置法治宣传栏和模拟法庭,面向全区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合议庭”。同时,民商事法官深入矛盾较突出的企业,依法开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把法治 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此外,该院还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房地产及物业纠纷法治宣传,增强了开发商守法意识 和群众维权能力。
少年审判庭还在龙岩学院设立“法官驻校工作室”,通过QQ解答、专场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心理疏导,提前介入化解纠 纷。“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新罗法院共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50多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万多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