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原副区长吴锦明 涉嫌受贿110多万受审
广州白云区原副区长吴锦明涉嫌受贿110多万受审
一场反贪风暴去年席卷了广州市白云区,随后而来的官场“地震”中,时任白云区副区长的吴锦明“落马”。今天上午,吴锦明被指控犯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据起诉资料,吴锦明涉嫌受贿人民币109万元、美金3000元及购物卡2万元,为他人办理网吧执照、协调经营场地、下属职务晋升、“捞人”等提供帮助。白发丛生、褪去权力光环的吴锦明,法庭上除对刘穗龙的40万元辩称属于借款外,对其余指控均表示认罪。
帮忙“捞人”
据公开资料,副区长吴锦明除协助常务副区长钟向东分管安全生产之外,还分管经贸、旅游、经济协作、招商、整规打假、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其中不少是实权部门。
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2年,吴锦明在历任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云区空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及白云区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刘穗龙、吴俊强、张新华等人办理网吧经营执照、协调经营场地、获得专项扶持资金等提供便利和帮助。
而吴锦明涉嫌犯罪,最早可以追溯到约10年前帮忙“捞人”一事上。2005年,吴锦明的职务是白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他利用这一职务便利,为因涉嫌赌博罪被羁押的吴俊强(另案处理)协调关系,使其得以取保候审,事后收受了吴俊强贿送的人民币4万元。第二年,吴锦明还为吴俊强办理网吧经营牌照提供帮助,后来于2010年底收受“回报”人民币24万元。2008年,吴锦明在装修新买房屋时,让吴俊强帮忙埋单支付了装修人工费共人民币5万元。
节日收钱
吴锦明涉嫌犯罪,大多与他任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有关,6单控罪中,4单与此职位有关。
据官方资料,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是由国家科技部批准建立并重点联系的国家级民营科技园。2007年至2012年,吴锦明在担任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及白云区副区长期间,涉嫌为以鞋业批发著称的广东新濠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穗龙(另案处理)承租北城酒店、为其经营的市场顺利通过消防整治验收、解决兴建市场场地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刘穗龙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美金3000元。对此,吴锦明在法庭上说,由于刘穗龙是他的学生,当时自己买房资金不足向刘借了50万元,没写借条,后来陆续还了10万和25万。
而不少行贿人在事儿办完后还保持着送礼的余温,逢年过节亦不忘送去“节日礼金”。2010年春节至2012年中秋节期间,吴锦明共收受张新华、徐劲等4名行贿人贿送的“节日礼金”现金8万元及每张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共2张。
检方指出,吴锦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法庭未当庭判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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