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年底前全面发放不动产证

03.09.2016  16:10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推进时间表,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任务。

  9月30日前,要完成人员划转、落实到岗。划转人员顺向调动的,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水平不变,划转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划转后身份暂保留不变;划转人员逆向调动的,按照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性质予以安排。

  9月30日前,要完成各相关部门电子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并制定原始纸质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方案,确保于12月31日前移交到位,实现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房管)、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的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不动产登记实行全程监控,防止虚假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档案资料被篡改、损坏、泄露。

  另悉,为配合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房屋、土地登记窗口将于9月3日、4日两天暂停办理所有业务。(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