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登上正在清洁巴士烫伤 汽车运输公司担主责

21.01.2016  16:04

  福州新闻网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2014年10月9日,女孩小英(化名)在母亲的带领下登上一辆正在清洁的巴士,发觉不对劲要下车时,被车门口放着的热水桶绊倒,全身严重烫伤。她的损失该找谁赔呢?

  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审理认为,汽车运输公司管理不善,违反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小英被烫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80%的责任。小英母亲没有充分履行对女儿的监护职责,未引领、看护好小英而先行下车,致小英被热水桶绊倒烫伤,应自行承担2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令汽车运输公司应赔偿小英各项损失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