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销售员用回扣铺销路 福建5名疾控系统干部受贿
福建一疫苗销售员用回扣铺销路,4县市5名疾控系统干部受贿
水痘疫苗每支8元,儿童流感疫苗每支2元,百白破疫苗每支3元,乙肝疫苗每支15元……这是疫苗销售业务员李敏给疾控中心干部的回扣“标准”。
曾先后在福建多家医药公司从事疫苗销售的李敏,2017年7月因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政和县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李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法院认定李敏送出的行贿款为241365元,其行贿的对象是5名县级疾控中心或防疫站的干部,分别来自南平市的政和、邵武、浦城和松溪四个县(市)。受贿者包括疾控中心副主任、科长和防疫站站长。判决书显示,上述5名公职人员均已判刑。
该一系列行贿、受贿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疫苗销售过程中的一些潜规则和内幕,被披露出来。
向四县市销售疫苗,用回扣款打通渠道
1987年出生的李敏是福建省光泽县人。政和县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5年11月,李敏先后在多家公司担任疫苗销售业务员。为了在疫苗申购及使用环节获得帮助,她以回扣、好处费等名义,多次向5名卫生系统干部行贿。
澎湃新闻从多份判决文书发现,收受李敏贿赂的5名干部,分别是政和县疾控中心原副主任范治金、疾控科原科长何益智,邵武市卫生防疫站原站长万家进,松溪县疾控中心原副主任陈昌平,以及浦城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原科长何某。
从法院查明的相关事实来看,李敏打通疫苗销售特殊通道的“套路”并不复杂——用回扣“铺路”,对负责疫苗申购的工作人员直接诱之以利。
李敏首先将疫苗推广的目标定在政和县。2011年,她在南平市疾控系统一次会议上认识了范治金和何益智。范、何两人是多年的工作搭档,当时分别是政和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的科长和副科长,后来范晋升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何则接任疾控科科长一职。
当年年底,李敏向范治金提出“给回扣”,范则同意在购买疫苗上予以帮助,并让何益智照顾李敏的业务。所得疫苗回扣,范、何两人平分。
法院查明,李敏支付的疫苗回扣“标准”是:百克水痘每支8元, 华兰生物 (36.520, 0.86, 2.41%)成人流感每支3元,儿童流感每支2元,武汉无细胞百白破每支3元,云南沃某HIB每支6元,华兰乙免球每支15元,无锡罗益A+C流感每支4元,深圳康泰乙肝(60微克)每支15元。
范治金交待,接受李敏的请托后,在县疾控中心召集各乡镇防疫科负责人开会期间,对李敏销售的疫苗做了讲解和推荐。从2012年起,该县开始申购和使用李敏销售的多种疫苗。
判决书显示,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李敏按照约定的回扣标准,先后付给范治金、何益智共153765元,范、何二人予以平分。
“搞定”政和县疫苗销售渠道后,李敏把目光投向临近的松溪县、浦城县和邵武市。
法院审理查明,李敏找到邵武市时任防疫站站长的万家进,承诺给回扣款以推销疫苗。之后,万家进利用职务便利申购李敏代理的长春百克水痘、云南沃某HIB等疫苗。从2012年7月至2013年年底,李敏付给万家进疫苗回扣款74000元。
此外,2012年7月至2014年初,李敏共送给松溪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陈昌平回扣款7000元;2015年11月,李敏根据浦城县使用其代理的疫苗的情况,在浦城县大酒店交给何某26600元。何某时任浦城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李敏给出的回扣标准为:销售1支科兴甲肝疫苗或科兴甲乙肝联合疫苗,给使用的乡镇或门诊人员回扣款6元,给何某25元。
行贿受贿均受罚,多名疾控系统干部落马
“被告人李敏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数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计人民币241365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2018年6月,政和县法院判处李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李敏行贿案的判决书提到,上述5名受贿人员均已判刑。而除何某外,其他4人的判决文书均已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1966年出生的范治金与比他小3岁的何益智,是上下级关系的工作搭档,两人在收受疫苗回扣中进行“合作”。
政和县法院一审查明,范治金在担任政和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6000元。除此之外,范治金还与何益智共同受贿:前者担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后者担任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期间,合谋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48285元,两人各分得374142.5元。这些贿赂款均为疫苗销售人员给付的“推广费”或回扣。
向范、何两人行贿的疫苗销售业务员中,除了李敏外,还包括代理福建天瑞医药公司“兰菌净”疫苗的销售人员张某、福建省量源生物医药公司业务员罗某、长春长生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
2017年11月,政和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范治金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何益智被判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10万元。两人退的赃款均予以没收。
就在范治金、何益智被判刑两个月前,邵武市卫生防疫站原站长万家进受贿案一审宣判。邵武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万家进利用担任邵武市防疫站副站长、站长的职务便利,在申报采购疫苗的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4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判处万家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
与万家进、范治金等人不一样,松溪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陈昌平被查时已退休三年,1955年出生的他被返聘到原单位。在担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及返聘工作期间,陈昌平分管计划免疫与传染病科,负责选择申购疫苗的厂家。
松溪县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6年春节前,陈昌平利用职务便,先后收受疫苗代理商罗某、张某、李某、陈某等人多次送给的贿赂款,共计188810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所得赃款没收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