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乱涨价就当从严从重打击

17.02.2020  17:23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与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作配合和沟通衔接,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防控物资乱涨价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月15日中国新闻网)

  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战疫的胜利,离不开疫情物资的全面保障。在疫情攻坚阶段,有的企业、商家、个人为了一己之私,于国家民族利益不顾,私自制造不合格的防疫物质投放市场,扰乱了社会秩序;有的为了发国难财,私自对疫情防控物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等,对于这些行为,法律不能姑息,打击千万不能滞后。

  疫情防控不仅关系到全民健康,更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安定稳定。当前线将士在抗击疫情前线奋勇作战时,防疫物质的保质保量才是最有力的战疫给养;当疫情中人民生活稳定有序时,才能共同凝聚攻坚克难的战疫力量。而这一切,需要法律护航。执法机构,在非常时期,尤其要不辱使命,对于社会上那些危害战疫的任何行为,对疫情防控物资乱涨价的行为,都必须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才能真正做到为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秩序保驾护航。

  对疫情防控物资乱涨价就当多从打击,这样才能保证疫情防控的秩序不受到影响。《通知》明确,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情形;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些法律规定再次敲响警钟,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商家企业个人,只有老老实实,用自己的良心经营,才能更好地为抗击疫情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自己的必将是法律从严从快从重的打击。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对于对疫情防控物资乱涨价的行为,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尤其要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对于这些案件的办理更要加速度,加力度,才能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人的社会责任,严厉打击这些不法行为,这样,才能教育公民和企业依法依规处事,为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在疫情防控中只有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以法律准绳维护社会秩序,才能让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加有保障,共同打赢这场艰巨的战疫。(福州文明办雷沛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