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我们一直在线
20.02.2020 22:44
本文来源: 法院
在这场全国总动员的阻击战中,福建全省法院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优化提升12368便民服务热线和网上办案办公平台,尽最大努力把可能带来的“不便”转变为不打折扣的“简便”,尽最大可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统计,2月3日至17日,网上立案999件,网上开庭315件,网上调解217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省接听数量累计近万人。
隔空立案解民忧
“您不用担心,我可以教您如何线上操作,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程序……”2月6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干警小高电话指导农民工陈某及时通过移动微法院顺利立案。
原来,陈某与大田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经仲裁后,眼看起诉期将满,可又逢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关键期,陈某不敢随便出行,便打电话向法院咨询。
了解情况后,干警小高立即对陈某进行电话讲解,告知其可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进行立案,并通过网上缴费平台缴纳诉讼费,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诉讼立案等程序。因陈某第一次线上立案,不懂操作,小高耐心地通过电话对其进行详细讲解指导,帮助他顺利完成了立案所有程序。
疫情当前,大田法院推行“弹性办案、刚性战疫”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电话微信等平台“零接触”处理矛盾纠纷,春节后上班仅4天就接受咨询50余人次,网上立案16件,线上调解1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接触,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
无独有偶,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在春节前接收了代理律师提交的一批涉及惠元房地产系列案件,然而由于疫情影响,律师无法到现场立案。为妥善处理待立案件,缓解业主与律师焦虑,同安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小吴及时用工作微信通知其通过自助立案端录入信息申请立案。2月3日,27件案件顺利立案。
视频调解促和谐
疫情之下,“不聚集、不串门”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一些急需前往法院开庭的当事人不禁有些犯难。
为此,泉港市法院在做好防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诉讼安全的同时,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在线立案、网上调解、网络查控等方式远程办案,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在泉港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吕某因所在地受疫情影响外出不便。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安全便利地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庄一虹经过前期电话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主持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及释法明理,原、被告就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处置等问题达成一致,在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随即制作调解书,第一时间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当事人进行送达。双方当事人对疫情期间能如此高效解决纠纷,均表示满意,该案至此顺利解决。
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背景下,退休的老法官也在积极尝试运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方式来化解矛盾。近日,连江法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郭玲华就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8月15日,吴某向陈某借款3万元,并向陈某出具一张借条,双方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此后,双方因为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吴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归还借款。
案件诉至法院后,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连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将该案先行交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委派调解,特邀调解员郭玲华承接了该案调解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群众接待场所暂时停止使用。于是,郭玲华便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视频连线,一场别样的调解工作就此展开,最终在郭玲华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也对特邀调解员的工作也表示了高度认可。
智慧审判战疫情
“现在进行语音测试,原告,能听清楚我说话吗?”
“可以听清。”
2月4日上午10时,在石狮市人民法院金融互联网法庭内,主审法官李少雄敲下法槌,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在这起抵押权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只有戴着口罩的法官和书记员,而原告、被告席上空无一人。
原来,在防控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又兼顾审判效率,石狮法院在征得原、被告及第三人同意后,通过“金融审判在线办公平台”安排三方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据了解,这也是石狮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启动在线庭审的“第一案”。
“原本还担心会因为疫情原因耽搁呢,没想到在家也能参与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王某高兴地说。
而在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碰到了一点麻烦。原来,本案的原告当事人薛某清住在莆田市仙游县,其还是一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而该案的原定开庭时间正赶上疫情期间,且该案系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案件,不宜改期开庭。
为最大限度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权益及公告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元区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互联网庭审。
2月11日上午,三元区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在线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已做好前期对接的情况下,整个庭审过程网络流畅且庭审发言清晰,薛某清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网络进行证据展示,并在核对笔录后进行电子签名。
最终,此次庭审顺利完成,整个过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庭审过后,薛某清对法院既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能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司法为民举措表示感谢。 来源:法制日报政法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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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20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