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畜牧站组织开展设施畜禽项目申报工作

12.08.2016  20:38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部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农〔2016〕254号)精神,市畜牧站积极组织我市设施畜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为从事优质禽蛋、肉牛、肉羊等畜禽生产企业,兼顾鸽子等特色畜禽企业,重点支持新建、改建标准化畜禽养殖舍、小型关键设备采购和设施建设,提升标准化设施水平。畜禽生产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提出项目申请,符合条件并通过验收的可给予每家补助2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市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少于2: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