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城市“乡愁” 焕发古都生机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作为八闽首府,2200多年的建城史给福州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古迹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各类文物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历史文脉和城市基因,承载着闽都人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先,合理利用,真正实现保护历史遗存、传承文脉精髓与推进城市建设的有机统一。
一座城市的特质,主要体现在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非常重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他的推动下,林觉民故居、林则徐纪念馆等一大批历史建筑得到保护,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也因此走在了前列。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文物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我们要大力传承弘扬优良传统,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推进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和名人故居、文保建筑、古宅名园的保护修缮,严格控制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坚决杜绝“拆真古迹、建假古董”,传承延续好历史文脉,留住城市的记忆和“乡愁”,努力让这座城市悠久的历史文化焕发新的光彩。
做好文物工作,既要让文物留得住,更要让文物“活起来”。因此,我们不仅要注重文物保护修复,令城市“古意盎然”,还要牢固树立“大文化”“大文物”的理念,推动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在传承历史文化与加快城市建设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和最大“公约数”。要将文物保护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创意产品研发、环境综合整治、民生事业改善等有机结合,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广大群众共享文物保护利用的成果;要让文物“走出去”“会说话”,运用现代手段、创新方式方法,让文物古迹、历史遗产、古籍文字都活起来,激发市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认同,不断增强福州文化的影响力和软实力,让历史文物在新时期焕发新活力、彰显新价值。
没有历史文脉的传承和延续,就没有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繁荣。让我们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文物工作,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城市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