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界代表汇聚漳州研讨刑事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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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和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刑事证据规则学术研讨会在漳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福建省漳州市副市长黄华安、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出席了开幕式,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来自北京、浙江、广东、河南、福建等多地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实务部门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围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事证据规则研究”主题,对“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与我国证据立法”、“审判中心与证据裁判”、“相关性规则与客观性证据”、“直接言词原则与传闻证据规则”和“口供证据运用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五个分议题单元展开研讨,与会代表发表学术观点,交流研究成果,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
会议发言与讨论
上海大学法学院兰跃军教授 从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与问题着手,指出了目前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建构所存在的影响因素。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电子数据”为新的证据种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 对其收集和运用进行了实证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助理检察员张自超博士 对于电子证据规则的完善提出观点。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红教授 分析了证据裁判原则和审判中心主义的关系。
浙江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应建廷 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探索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做法。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唐亚杰 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介绍了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所承担的《量刑建议与量刑证据收集、运用实证研究》的项目内容。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博士 主要介绍了贪污贿赂犯罪中口供的问题。
其他与会代表也分别参加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发言。
部分与会代表发言
樊崇义教授对会议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总结。一是刑事诉讼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前提;二是建立刑事证据规则体系的必要性;三是关于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建构;四是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证据规则的关系;五是研究证据规则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樊崇义教授指出,当前我国正在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完整的刑事证据规则十分必要和紧迫。要以本次刑事证据规则研讨会为契机,认真总结与会专家学者的学术观点和实务部门的工作经验,加强对证据规则理论基础的研究,深化对刑事司法实践证据运用各个环节中存在困难与问题的认识,为下一步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参考,也为高层司法改革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检察机关作为全程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机关,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如何更好地运用证据规则审查案件,实现犯罪控制价值理念与人权保障理念的平衡,显得尤为重要。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检察机关直接聆听专家观点,深入了解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研究成果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也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积极顺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强化刑事证据规则的研究和运用,维护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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