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定男教师不能穿短裤女教师不得染发

13.08.2014  18:04

  近日,厦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14年直属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对即将参加岗前培训的新教师提出要求:男着短袖衬衫或T恤、长裤;女着有领有袖服装,不得染发染甲,不得穿短裤超短裙,不得穿拖鞋。

  这也不是厦门市教育局第一次对新教师培训做出着装规定,不过,这几年,这一规定一再引起热议,特别是从去年开始,新教师基本上都是“90后”,有人认为,大热天男教师不能穿短裤,女教师不能染头发,教育部门没有“与时俱进”。

  教育部门表示,对于教师的衣着打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的“为人师表”中有明文规定: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一所学校的负责人说,不是学校老古板,而是老师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思想并不成熟,老师的穿着也起着示范。也有校方表示,女老师的装扮过于新潮,会给女孩子不好的效仿“榜样”,也会让进入青春期的男孩子心猿意马,无心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