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狗撞伤狗主人却不认账 录音取证获赔10万
03.04.2016 13:41
本文来源: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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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漫画)男子遭大型犬撞倒受伤,但狗主人却不认账。幸好,受害男子搜集了录音和狗主人手写的《收条》等证据,最终将狗主人告上法庭。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录音和《收条》等证据,判决确认受害男子老刘系被雷女士饲养的伯恩山犬撞倒导致受伤。因此,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10万多元赔偿金。
不幸餐饮店内男子倒地受伤
被狗撞伤的老刘今年48岁,来自安徽一个偏僻的农村,他在厦门打工多年,也摆摊做过小生意。案发当天,老刘到雷女士经营的餐饮店送打氧机,不料在店里被撞倒,受伤不轻。
据医院诊断,老刘伤势不轻,他左膝内副韧带损伤,左膝关节损伤,肝功能损伤。经司法鉴定,老刘左下肢丧失功能10%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
案发之后,老刘的妻子曾向派出所报警,称其丈夫在雷女士的餐饮店被其饲养的狗撞伤。随后,老刘妻子因索赔的事与雷女士发生争执。雷女士也以纠纷为由,多次向派出所报警。
近日,老刘因索赔遭拒,无奈将雷女士告上法庭。老刘说,他是被雷女士饲养的伯恩山犬撞倒在地,导致受伤。因此,雷女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一共要赔偿他经济损失155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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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1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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