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取监控 宝龙广场“露鸟”男子被拘留10天

24.03.2016  08:33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网友上传宝龙城市广场附近“露鸟”男子照片,提醒女性朋友注意安全,该男子通过朋友发声辩称图片是PS的(详见福州晚报昨日A18版)。昨日记者得知,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事男子的确存在不雅行为,目前,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网友“大脸炮”说,自己发出微博后接连受到多名网友私信骚扰。此外,“露鸟”男子更是恶人先告状,向警方报案称他遭到诽谤。为证实自己的说法,昨晚,该网友也前往派出所报案。宁化派出所接警后,民警根据网友所说的行走路线调取沿线监控录像,证实网友所说的都是事实。“他露出下体后还特意抬头看了监控探头一眼,不知道他怎么还敢说我是在诽谤他。”网友“大脸炮”说,目前看来,该男子恶人先告状反倒是作茧自缚。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涉事男子的一些个人信息也被网友挖出,多名网友表示,此人姓林,漳州龙海人,在大利嘉城上班,事发后没有在上班地点出现。不过,以上信息未得到警方证实。记者发现,此前为涉事男子辩解的网友或许也得知了事情真相,目前都更改网名以免受到骚扰。

  昨日记者从宁化派出所获悉,涉事男子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猥亵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对该男子处以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