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拒入厂竟亮匕首 终获拘三日

06.11.2015  12:04

  福建新闻网泉州11月6日电(庄松树)18岁的贵州男子陈某陪同老乡到晋江内坑工业区某拖鞋厂领取工资时,被厂方发现非本厂工人后仍拒绝离开,竟还出示匕首。6日,陈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5日是工资发放日,贵州男子马某打算领取工资并宴请下老乡,再过几天就辞职回家,便邀请了暂住晋江龙湖的陈某过来内坑玩。17时许,马某与同厂工人穆某一起到办公室领取工资,马某也跟着去了。在领取工资过程中,厂长林某发现陈某并没有领取工资,经进一步确认其非本厂工人,即通知陈某离开该厂。孰料,陈某未配合,并掏出匕首示威,被制止后就跑掉了。19时许,内坑派出所民警在该厂食堂内将陈某抓获,并扣押了其随身携带的匕首。

  经审讯,陈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厂长叫我离开厂里时,言语比较严厉,很凶的样子,我就退到旁边,掏出匕首,想吓唬他,但没伤到人。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3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