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男子纠集多人砸毁医院财物 被追究刑责

15.07.2015  09:36

  福州新闻网7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金田)发生医患纠纷,长乐男子黄某国等3人竟然纠集多人砸毁长乐市医院财物,扰乱就医秩序,致使医院损失万余元。近日,黄某国等3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2月28日,长乐男子黄某元之妻在长乐市医院产下一死婴。次日,黄某元与其父黄某国、姑丈黄某辉等人到医院进行交涉。

  由于双方协商未成,在黄某国提议下,黄某国、黄某元等人将医院门诊部五楼会议室内的会议桌、电脑桌、木椅、塑料靠背椅、塑钢推拉窗玻璃砸毁。接着,黄某辉又纠集黄某国、黄某元等多人至该院住院部二楼护理站,将护理站办公桌、靠背木椅、电脑键盘、玻璃、报架砸毁。经价格鉴定,上述被毁损财物损失共计11000余元。案发后,上述三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医院损失11000元。

  近日,长乐法院对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国、黄某元、黄某辉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