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男子无证砍伐自己花钱承包的林木被判刑

20.06.2014  16:13

  东南网莆田6月20日讯 自己花钱承包的林木,没有许可证也不能乱砍,否则就是犯法。“都怪自己不懂法律。”近日,家住仙游的吴某因无证砍伐自己承包的林木被仙游法院依法判处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5月至9月期间,吴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民工到其所承包的枫亭镇山头村西隐寺西侧“西牛”山场砍伐林木,并将所砍伐的林木在该山场以每担16元的价格直接销售给他人(主体身份不明),扣除生产费用后,共获利10000多元。

  案发后,经仙游县林业局技术人员鉴定:共被采伐林木蓄积量115.2649立方米。2013年12月13日,吴某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并委托其妻子陈某承诺自愿对受损的森林生态进行补偿或修复,同时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2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