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捅伤邻居 害怕罪责加重主动赔18万元

08.07.2014  14:18

   芗城一男子捅伤邻居

   害怕罪责加重 主动赔18万元

  海峡都市报7月8日讯 陈某忠捅伤邻居,却因患肝病没被羁押,邻居为此四处奔走,要求重新鉴定伤情,将其绳之以法。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检察院刘龙清劳模工作室获悉,担心伤情重新鉴定,加重罪责,陈某忠主动赔偿对方18万元,获得对方谅解。

  因债务纠纷,去年10月8日晚上11点多,芗城区石亭镇,陈某忠将邻居陈某龙的左手和左腹捅伤。经鉴定,陈某龙的伤情为轻伤四级。

  由于陈某忠被查出患有肝病,担心传染,警方没有将其羁押。为了治伤,陈某龙家花去不少医疗费,见陈某忠伤人后没被关起来,陈某龙觉得憋屈,四处奔走,希望有关部门将其绳之以法。

  刘龙清劳模工作室书面审核陈某龙的伤情,认为其损伤程度可能达到重伤,建议重新鉴定。

  考虑到当事人是邻居,经办检察官找到陈某忠,告诉他,如果重新鉴定,确认陈某龙的伤情为重伤,其将被处以三到十年的刑期。虽然他被查出肝病,但能否达到保外就医的条件,还需要重新审查,变数不少。

  为此,陈某忠主动赔偿对方18万元,而对方也放弃重新鉴定。

  (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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