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异常情况已消除 物业:及时缴纳维保费

05.08.2015  14:05
    7月23日,本报“热线·社会”版面刊登《延城一小区电梯带病运行》一文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8月1日,记者在延城名流世家15#楼看到,该楼一共有两台电梯,一台在一层处贴有检修、维护标志,而另一台正常运行。该楼不少居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不同的时段内都遇到过电梯桥厢高出地面的情况。     记者在其中一台电梯内看到,电梯年检标志上明确注明了下次检验时间是2015年4月,可如今已经8月,为什么还没有更换新的电梯年检标志?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应称,该栋楼的两部电梯都在今年5月初进行了年检,只是新标签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去领取,所以电梯内张贴的还是旧标志。     “电梯的产权和受益人都是业主,业主理所当然要承担电梯年检、保养、维修等费用,物业公司不可能无条件地去垫付这部分费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内共50台电梯,每年他们都要替业主垫付三分之一的电梯年检、维修保养费用。     “这几年垫付费用已经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了。”该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出于保障其他三分之二按时交款的业主的权益,并确保电梯安全的使用,无奈之下才垫付费用。物业公司呼吁,业主们应该按时向物业缴纳电梯年检、维修保养费用,不应以一己之私,而损害大多数人的权益。     8月3日,记者跟随市质监局特安科工作人员以及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技术人员,再次来到该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公司负责电梯维护管理的技术人员出示了名流世家小区电梯运维管理记录表单,并告知15#楼此前出现的电梯桥厢高于地面的问题,是由于电梯内平层感应器损坏造成的。在接到居民反映后,他们对损坏的电梯元件进行了更换,目前电梯异常情况已经消除。     记者发稿前收到消息:新的“电梯使用标志”已在15#楼两台电梯内的醒目位置张贴,其显示下次检验时间为“2016年4月”。 (吴建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