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露骨居民喊烦 工商回应:监管存空白
妈妈,爸爸最近总很晚回家,你给他叫只鸡吧!”对于5岁儿子军军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家住青羊区清江东路某小区的张女士愣了一下。
军军的“童言无忌”,都是因为小区电梯里的广告。对于这样含沙射影的内容,张女士和一些家有小孩的住户都有些不自在。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小区同样存在,有的甚至更露骨。“究竟该谁来管管?”住户们很烦心。
电梯里丰胸广告滚动播
小孩看了跟着模仿
1月23日上午11点,清江东路某小区5栋的电梯口,三四个买完菜回家的住户正在等电梯。走进电梯,各自按了楼层按键,电梯内又陷入了 沉默,住户们纷纷抬头看着电梯门左侧的一个电子广告牌。“这几分钟也很无聊,就只有看看电梯里唯一‘动’的东西。”15楼的一个住户说。
电梯里不到3平方米的空间内,挂着4个平面广告牌和两个电子广告牌,10余个广告,楼盘、美容,各类产品“应有尽有”。较大的电子广告牌上,轮流播放着酒类、丰胸等广告。“要想老公回家早,就给老公叫只鸡。”军军脱口而出的广告词,正是在这上面看到的。
“其实就是一个提供鸡肉外送的广告,非要弄得那么露骨,小孩子看了多不好!”张女士说,坐电梯从1楼到15楼,近1分钟的时间,这个广告会出现3-4次,“每天上下楼都会看到这些,不知不觉就会跟着模仿。”
多小区现雷人广告
住户大喊“太烦人”
邓先生也有同样的顾虑:“小区里放些商业广告我其实也不反对,但有些语言还是要注意一点。小娃娃都喜欢模仿,如果非要用这样露骨的语言,最好换个场合。”
这样的广告也出现在桂王桥北街、中道街的一些小区。“很容易让人想歪,特别是青春期的娃娃,怕对他们造成不好的影响。”中道街一小区住户说。一位在广告公司工作住户的陈先生则认为,在吸引眼球上,这则广告还是比较成功的。
杉板桥南一路、武成大道一些小区里,也有其他“雷人”广告“入侵”,其中,也不乏更为露骨的内容:一则整容广告上,两名女性衣着暴露;一则男士养生馆广告中,一男一女动作亲密……
“每天一出门,就是各种丰胸、人流的广告,真的很烦人!”杉板桥南一路一小区住户袁女士抱怨道。
物管称内容一般没审核
住户反映的广告被撤下
“小区里可以放这些广告吗?究竟谁来管管?”张女士说。清江东路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这个电子广告牌是一个月前装上的,他们并没有注意其中的内容,“内容是广告公司拿过来的时候就设定好了的,一般没有审核,我们改不了。”
项目经理陈女士称,他们将立马核查广告牌上的内容,“广告公司是和我们签了合同,里面明确规定了,不能有虚假、低俗的内容,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将马上与广告公司沟通,在此之前,我们将通知技术部工作人员将广告撤下。”
24日上午10点,多名住户反映的这则广告被撤下。“这是我们的一个系列广告,初衷是妻子在家做好饭等着丈夫回家,很温馨的一个场景。”广告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余女士说,最近,公司确实接到一些市民的反映,“我们也下周将推出新的广告语。”
工商说法
电梯广告监管存在空白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小区电梯轿厢内的广告,主要面对小区住户,发布者应该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尤其是老人、孩子的接受程度。“电梯属于小区公用设备,是否放广告以及广告的内容,都应该征求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陈军说。
“张女士反映的这个广告语,产品的名字确实就叫这个,因此有打‘擦边球’的意思,但利用一些带有暗示性的文字来吸引眼球,这样的方法不妥。”成都市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说,小区电梯内广告的监管,目前仍处于空白阶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电梯广告是新近兴起的广告媒体,与一般户外广告相比,这类广告量大、分散且隐蔽性高,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青羊工商将对清江东路该小区电梯内广告发布者的资质,以及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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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市市政委、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和房管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此举在全国属首例。 《通知》规定:虚假、低俗广告一律不准进小区,今后在小区电梯等地方设置广告时,必须由物管、业委会等向所在地街道上报方案,并将广告内容交工商部门审 批,审批合格才能发布。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冰清 雷远东 实习记者 杨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