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26部电梯15部不合格 长乐开出“最严罚单”

22.06.2016  11:21

  福州日报6月22日讯(记者 郭立锋)本报3月12日曾报道,福建兴佳城电梯有限公司在电梯维保中弄虚作假,其负责维保的长乐锦江一区26部电梯竟有15部检验不合格,违反相关法规,被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昨日,记者从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对福建兴佳城电梯有限公司处以9万元罚款,对锦江一区物业——长乐安居物业处以20万元罚款。据悉,这是福州有史以来在此类案件中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维保公司发现故障却一直不排除

  今年1月6日至8日,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长乐市锦江花园一区进行定检,发现其中15部电梯存在故障,并向负责小区电梯维保的兴佳城公司出具了检验意见通知书,然而该公司仍未对故障电梯进行故障排除。一个月后,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这15部故障电梯出具了定检不合格报告。令人不解的是,兴佳城公司在继续维保期间仍未对15部故障电梯进行故障排除。同时,相关证据还证明,兴佳城公司早在1月6日之前维保中就已发现电梯存在故障,却一直未予排除。

  作为维保单位,兴佳城公司未尽到维保责任,维保中发现故障却未及时排除,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

   维保人员持证作业项目不全

  3月8日,根据举报,长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对吴航良子商务酒店、昆仑大饭店、锦江花园一区在用电梯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上述电梯的维保单位福建兴佳城电梯有限公司涉嫌未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维保合同期间,兴佳城公司指派的维保员李某和陈某均只取得电梯机械安装维修作业证件,而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乘客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人员还须取得电梯电气安装维修相关作业证件。两人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持证作业项目不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

  据了解,负责两酒店维保期间,该公司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800元。

  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长乐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9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并责令其停止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使用不合格电梯

  物业公司被罚20万元

  3月17日至4月8日,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长乐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获得的证据证明,长乐安居物业作为实际管理人负责锦江一区的电梯管理和使用,在收到定检不合格报告书后仍继续使用电梯,没有停用。

  根据以上事实,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长乐安居公司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根据该法规第八十四条,违反该规定行为者将被“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综合以上事实,长乐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安居物业处以20万元罚款的处罚。

  长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