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检查电梯使用与维保单位 停用存严重隐患电梯

06.04.2016  12:33

  福州新闻网4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已经下发,本月起至年底,我省将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电梯使用量迅速增长,目前全省拥有电梯超过13万台,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电梯故障率、投诉率也随之明显增加,电梯故障困人事件乃至事故时有发生。电梯使用管理不当与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是引起故障多发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要求,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电梯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要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在电梯使用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引导广大业主和乘客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应当责令停止使用,依法实施查封,并在电梯入口处张贴告示,告知业主和乘客电梯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和继续使用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未经整改合格,电梯不得继续投入使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立案查处。

  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维保行为或不依法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的行为,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予以立案处罚。发现维保单位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进一步查处维保单位的违法行为。

  对使用管理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整改的电梯使用单位和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保导致电梯故障多发的维保单位予以曝光,对被查处的单位建立“黑名单”,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