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发布通告 KTV电影院等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14.05.2020  09:51
福建多地发布通告 KTV电影院等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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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南网

  福建多地发布通告!KTV、电影院、网吧等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5月8日,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可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室内场馆和密闭娱乐场所,KTV、电影院、剧院即将开放。最新消息!福建这些地方也发话了!↓↓↓↓

  厦门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恢复开放场所和举办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序恢复场所开放和活动举办公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因疫情暂未开放的公园、景区(包括其中的室内场所、儿童游乐区域、动物展示区域)可有序恢复开放。

  二、文化演出、体育赛事、业余训练活动以及电影院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可有序恢复举办或营业。

  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可以逐步对外开放,开放时间由体育、教育部门具体发布。

  四、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以上场所开放及活动举办均须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的方式。有关单位要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平潭

  记者从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获悉,9日,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印发《关于有序做好网吧娱乐场所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实验区部分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已经陆续恢复营业。

  11日起,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文化执法支队对城区的网吧、KTV等文化经营场所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指导。

  督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照《关于有序做好网吧娱乐场所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的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要求这些场所按要求配足配齐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防疫设施;设置体温监测点,设专人为进店消费者测量体温,询问登记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入场人数,消费者凭“测温正常+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才能进入场所;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

  同时,执法人员对各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明确要求网吧和娱乐场所开业前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大扫除,开业后坚持“戴口罩、测体温、限人流量”的防疫措施,严防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建立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防疫不出纰漏,全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达到复产复工标准场所才能恢复营业。

  “在此之前,我们已向经营业者发出场所开放指南,按照开放指南的要求,对准备开放或正在开放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做督导检查。”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市管处工作人员吴英表示,此次督查指导将提高检查实效,全力以赴为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泉州安溪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安全有序推进文体旅行业复工开放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等有关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积极推动我县文体旅行业安全有序开放复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便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开放部分公共场所

  1。文化场所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辖区内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百姓书房等公共文化场所,可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开放。

  2。经营性娱乐休闲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可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3。体育场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通风条件良好的室内体育场所可恢复开放,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

  各类线下团体体育赛事、线下体育健身培训等聚集性运动暂不组织开展。

  4.A级景区

  辖区内A级景区的开放应严格落实《福建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导则》的有关要求,推行预约游览、错峰旅游等措施,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30%,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人员聚集。

  省级观光工厂、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茶香人家民宿参照A级景区开放的有关要求,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5。文物保护单位

  全县对外开放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可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其中属宗教场所的文物建筑单位恢复开放安排按照县民宗部门的意见要求执行。各文物开放单位可采取总量控制、分时分流、数字导览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6。旅行社

  辖区内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

  可恢复开展省内旅游业务,省外和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得经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压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以上开放、恢复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科学、规范、有效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各类工作指南、导则的有关要求,配备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常态化做好场地设施的清洁消毒,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疫情防控的温馨提醒标语和广告,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营业期间场所入口处须安排专人全时段值守,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全面推行使用“八闽健康码”,严格落实“凭码+测体温+戴口罩”通行的健康管理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规范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0595-23232446)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595-23265962),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严格人员管理措施

  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登记汇总所有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对所有员工实行每天健康监测制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广大居民群众和游客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现场通行管理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登记、测温和人流疏导等工作;注意公共卫生,做好自我防护,不得在以上场所组织人员聚集性活动;

  进入以上开放场所及其他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对拒不服从管理、劝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常态化严控聚集性活动

  各场所在疫情结束前,不得举办大型文体表演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并实行人流管控、预约等制度,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严格监督执法检查

  县文体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采取常态化巡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辖区内复工的文体旅行业开展监督检查,责令防疫准备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场所进行停工整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全县广大居民群众一同珍惜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