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月15日起启动电子港澳证 收费仍为每本100元

13.09.2014  11:17

  东南网9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自9月15日起开始受理电子港澳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旧版港澳证的申请。电子港澳证的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为每本100元。

  据介绍,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为纸质本式证件,自2002年投入使用,至今已12年。目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本式证件和贴纸签注,群众办证和通关都不够便利。对旧版证件进行电子化改革,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提高证件签发及口岸查验效率,增强证件安全性的需要。

  电子港澳证不再附发贴纸签注

  福建省公安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电子港澳证较安全。电子港澳证为卡式证件,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它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信息;背面打印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电子港澳证不再附发贴纸签注。 证件内含芯片,存储个人资料、指纹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等信息。

  同时更便捷。持用电子港澳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申请人需采集或核验指纹

  申请电子港澳证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地公安出入境部门对首次申请证件的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如持证人希望免登记自助通关,还应在申请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实现一次备案,内地、香港、澳门三地自助通关。

  有效期内的旧证及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

  电子港澳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申请人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电子港澳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旧证及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用旧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