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27.05.2016  16:02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林阿玲 通讯员 陈芬)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省2016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我市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可积极进行申报。

  此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奖励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17个领域。我市的武平、长汀、连城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关申请条件放宽至按75%执行。

  据悉,此次申报有四项内容可由我市自行组织评定,分别是:

   平台服务费补助 最高5万元

  我市企业如与省内自营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2015年B2B销售额超3000万元,或B2C超5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平台服务费补助;如与省外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的,最高享受3万元补助。

   农村物流补助 最高100万元

  对区域总部设在我市的物流企业,若在我市10个以上乡镇设立快递网点,或新增快递网点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购置货运车辆5辆以上,对其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台贸易补助 最高100万元

  对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物流企业的快件、邮件通过福建省口岸经由台湾进出口10万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跨境电商奖励 最高100万元

  经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统计的年进出口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按交易额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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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注册登记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约900家,电商、物流、仓储、配套关联企业等从业人员约13万人;电商企业自设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近8000家,今年1—4月网络零售额约12.8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67.5亿元;入驻“正统网—福建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统计公共平台”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共46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