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启动新一轮电动车整治 超标无牌禁止通行停放

22.10.2016  15:05

  福州晚报10月22日讯(记者 张旭 通讯员 白亮 马静)昨日起,我市开展新一轮电动车整治行动,时间将持续到12月20日。专项整治期间,对销售目录外及改装拼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商家、非法销售电动车的维修店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单位,一律从重处罚。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电动车销售集中区域检查,在仓山区南二环路边,执法人员发现阿军电动车行无照经营二手电动车,于是下发了《询问通知书》。

  昨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1人次,检查商户204户:现场张贴承诺书359份,督促经营者不得经销超标电动车;立案1起销售目录外电动车案;暂扣超标电动车1辆;发现两户无照经营者,当场发出《询问通知书》。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最新发布的通告,我市禁止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市区所有道路和两车停放点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禁止无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拼装、加装、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营业性运输、载客活动,禁止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拼装、加装、改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此外,全市不得生产(包括拼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四轮、三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三轮电动车不予登记注册,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等依法查处。

  “我市加大对超标、无牌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保障城区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年销售量约25万辆,本地品牌约占总量的三成。全国性品牌在福州的代理商约25家,零售网点约400个。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总量达130万辆~140万辆,尚未报牌的约30万辆。从2015年至今,该局就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初以来,共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案件39件,案值30多万元,目前已办结13起,罚没12.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