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将淘汰 泉州市区28万辆超标车何去何从?
泉州市区街头的超标电动车随处可见
1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两会报道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到今年6月30日,全省超标电动车将全部淘汰。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统计,2013年以来,泉州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超标电动车成交通安全的隐患。
泉州市电动自行车协会透露,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共有电动车约4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约28万辆。到今年6月30日,这28万辆超标电动车该何去何从?昨日下午,海都两会会客厅邀请了多位嘉宾,就该话题进行了探讨。
嘉宾名单
泉州市政协委员 林栋梁
泉州市政协委员 陈笃恒
丰泽交警大队车驾管中队 林队长
泉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 许碧生
泉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 陈锦辉
泉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寅山
市民代表 杨俊晖
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车
20年增长至40万辆
王寅山:1996年泉州市面就出现了电动车。全国1999年出台电动车国标,泉州大规模购买电动车在2003年至2005年左右,2008年后快速增长,当时就有上过一次电动车牌照。那时也有禁摩一次。由于电动车便利的特点,市民开始大规模购买。直到2013年6月30日泉州市区组织电动车上了第二次牌。
许碧生:泉州中心市区目前有电动车经销商200来家,生产工厂有四五个。福建省本地生产企业有将近15个,全国生产基地集中在天津、无锡、台州、深圳,市场很大。电动车管理这块,有分几方面。道路是交警在管,销售是工商,目录是质检部门在管。泉州市区超标车挂牌有28万辆左右,合标车有10多万辆,总量约有40万辆。
林队长: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就是非机动车,超标的就属于机动车。我省2014年8月份就正式实施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在这之前泉州也有制定了一个暂行规定。
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区域)超标电动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设定了为期三年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2013年9月,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开始联合发布了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编制并发布《泉州市非机动车产品目录》。